山东省资产评估的基本内容注意事项
一般认为,资产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工作是由专门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资产评估的主体,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主导者,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从事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只有取得相应的评估执业资格,才能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2.资产评估是对拟发生产权交易或变动的资产进行的评估。客户委托评估的资产是资产评估的客体,它是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也称为评估对象,一般情况下,拟发生产权交易或变动是资产需要评估的前提。
3.资产评估是评估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对被评估资产有关信息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价值判断。资产评估是由专业人员对被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量大小所做的判断,但这种判断不是随意的估算,必须具有科学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须遵守的;二是反映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文件,如有关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公司上市的有关批文、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公司与外方合作组建中外合资公司的有关批文等,这些反映经济行为的有关文件是开展资产评估的基本前提;三是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如产品的销售合同、技术转让协议、资产的租赁合同、使用合同等,这些合同、协议往往与被评估资产的产权、使用范围、对企业盈利的贡献等方面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因此,也是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做出判断时所依据的重要资料;四是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取费标准和其他参考资料,如被评估资产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造价标准、各种费率取费标准、土地基准地价、行业协会发布的有关信息等,这些资料是对被评估资产价值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具有明确的目的。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指资产业务引发的经济行为,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资产抵押贷款等。资产评估目的反映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它直接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的选择。
5.资产评估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资产评估的原则是资产评估的行为规范,是调节评估当事人各方关系、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评估人员只有在一定的评估原则指导下做出的评估结果,才具有可信性。
6.资产评估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工作从开始准备到最后结束的工作顺序。为了保证资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任何一项资产评估业务,无论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整体资产,还是单独的一台设备,在进行资产评估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市场调研、评定估算、验证结果等工作程序,否则将影响资产评估的质量。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即对评估价的质的规定,它对资产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约束性。
8.资产评估方法。即资产评估所运用的特定技术,是分析和判断资产评估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以上要素构成了资产评估活动的有机整体。
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注意事项
在选择评估方法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
第一,从大的方面讲,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
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的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的约束,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
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
第二,从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讲,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
第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第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